宝应县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
宝应县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涵盖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多个方面。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扬州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以及制定全县种植业、林蚕业、畜牧业、渔业、园艺业、农业资源开发、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目标。在农业产业政策方面,委员会制定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,组织协调“菜篮子工程”建设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,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建设。
委员会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,包括农产品认证、质量安全监测、发布相关监管信息、管理农业检验检测体系、负责全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执法指导工作。在科教兴农战略方面,委员会拟订农业科教、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,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建设,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,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。
另外,委员会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,推进农业依法行政,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,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负责渔业资源管理和农业资源开发管理工作。委员会还负责农业机械的行政管理工作,并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工作,负责林业资源管理和动植物防疫、检疫工作。
委员会还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,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,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。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,监测、发布、上报农业灾情,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。委员会还指导农业招商引资工作,组织开展农业利用民资、外资工作,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和海峡两岸(扬州)农业合作试验区宝应有机农业核心区建设。
最后,委员会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这些职责的执行旨在促进宝应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,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,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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